緣起:
六房媽會常務理監事會接獲會員反映「土庫股竹腳寮紅壇」近期巧立名目施行商業行為:「點大燈籠平安燈6600元」以及「發財金大份200元、小份100元、補財庫金500元、布袋戲扮仙一人300元」,深感恐有損六房天上聖母威信事態嚴重,於105年02月02日於務理監事會議決議於02月04日特別假斗南鎮明昌里活動中心召開105年第一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討論「土庫股竹腳寮紅壇」以上商業行為是否適當得宜。 大會應到109人(理事25人、監事9人、代表75人),實到79人,出席人數已過應到人數二分之一,主席吳錦宗理事長宣布開會。會中各股理事、代表發言踴躍,最後針對上述巧立名目之商業行為進行表決,贊成0人;反對75人;大會通過糾正「土庫股竹腳寮紅壇」上述商業行為。
出處:六房媽影像故事館
醒思:
六房天上聖母祭祀組織是一個依循這統傳老大桌會演變而來,而老大桌會相似目前的會員代表會大,其成員絕大多數為各里里長、鄰長、鎮民代表。
為什麼會有這樣子的情況呢?主要是在每年過爐當天時,各會員代表需要負責帶領自家陣頭陪同六房媽參與過爐,而值年股的代表則需要準備便菜給來參與的執事人員。
五股內在地居民為了過爐活動每年投入的人力、物力高達四、五百萬元,而各志工團體、當地農民、各果菜市場同樣讚助許許多多物資與信眾結緣。
而紅壇主要是代替五股內的信眾提供場地給信眾參拜,所以自老大桌會開始信眾在紅壇添「香油錢」是屬於紅壇的收入,而信眾答謝給六房媽的「金牌」由中國民國六房媽會代為保管(至目前為止沒有動用過),當地會有「爐主得錢,六房媽得金」這一個的說法。然而在早起農業時代,家家戶戶並不是很有錢時,信眾答謝六房媽的方式並不是用「香油錢」、「打金牌」而是用「擔花、擔燈」陪六房媽一起過爐,這也是我們在過爐時會看到數以萬計的信眾同時參與擔燈、擔花的活動。
每年紅壇將主要收入-「香油錢」扣除紅壇建設、土地租金、管理成本後每年約有數百萬到數千萬的營餘,其也不必另外在巧立名目用點「聖母燈」新台幣6600元來向信眾收費,紅壇本身就有提供光明燈300元來為信眾服務了,神明也不會因為信眾捐獻比較多的錢而特別照顧他,而是信眾依自己的能力奉獻人力、物力、資源給神明,而祭祀組織更應用取之於信眾用之於民的理念,來為神明照顧好祂的子民。
在六房媽這個祭祀組織並不是為了增加收入、提高營餘而設立。剛好相反是為了六房媽這一個共同的信仰而義務性的付出。當6600元的聖母燈出現並快要取代300元光明燈,這並不會加深我們的信仰,反而讓五股內的信眾只有感受是一種「商業行為」。
六房媽並不缺錢,缺錢的只會是欲求不滿的您我他。
信仰並不是華麗的陣頭、熱鬧的排場,而是一張張信眾對六房媽堅信的眼神。
從六房媽的歷史來新重認識六房媽的信仰,讓我們再次感受到相仰的真。
攝:Chi-Hsing Lin
左:高永哲祕書長,右:林文三爐主
出處:六房媽影像故事館
攝:Chi-Hsing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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