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房天上聖母祭祠管理委員會,於民國67年9月30日,召開第一次會議時就有共識,六房天上聖母祭祠管理委員會是站在補導爐主的立場,與現在中華民國六房媽會定義爐主只是「委託代管之關係」有這非常大明顯的差異,或許我們可以進一步來討論「中華民國六房媽會」與「爐主」的權益、義務是什麼。
後記
「委託代管之關係」使人有種冷冷冰冰的情緒。
1. 六房媽會與爐主之間的關係(矛盾)
決議:爐主與本會訂有公證契約,與本會為委託代管之關係,理應受本會之監督與輔導,必須服從本會理監事或會員大會之決議事項,本會由秘書長為聯絡窗口,秘書長於有必要時經徵詢理事長之意見召開常務理事會處理。
理監事會決議:同意
|
六房天上聖母祭祠管理委員會,第一屆第一次會議記錄(民國67年9月30日)
|
----------------附 件------------------
中華民國六房媽會第二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
一、時 間:中華民國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六)
二、地 點:雲林縣斗六市長平里大北勢活動中心
(雲林縣斗六市長平南路38號)
三、出席人員:應到 42人 實到 37人 請假 1人 缺席 4人
理事:謝永輝 林正清 鄭茂財 謝永豐 李清山 林德春 陳進和陳威德 徐文龍 徐萬成 林森寶 吳政鴻 沈文海 沈哲堂 徐文欽 吳錦宗 黃博舉 黃淳湧 廖信嘉 張桂城 沈坤山 黃進利 周森寶 林建熏 林明德 賴三元 李永發 張永新 張福參 李秀雄 石義雄 林建佑 莊金泉 劉進華 林庚申 張慶東 黃義村
四、缺席人員:
周世龍 陳秀章 曾文雄 陳坤助
五、請假人員:陳興洲
六、列席人員:
會務人員:高永哲(秘書長)張文益(副秘書長)陳淑雀(執行秘書)沈月美(會計)
爐主代表100-101年爐主徐文欽、總幹事林森寶
101-102年爐主宋切 、總幹事劉文龍
102-103年爐主林也合、副爐主周遠南 總幹事 王聰慶
五部召集人:謝明星(祭典)石漢通(管理)、陳金勝(總務)
李連環(財務)、廖聰裕(公關)
七、主 席:謝永輝 司儀:高永哲 記錄:張文益
八、主席致詞:感謝大家撥冗參加本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本次會議主要檢討101年度過爐活動之缺失及改善對策,為節省時間,就依原先所擬定之議程逐項進行討論,謝謝大家。
九、長官及來賓致詞:略
十、報告事項:
(一)會務工作報告
1.100年度爐主應繳款項報告(如付表一)
2.六房天上聖母3D神像製作報告
經常務理事與廠商議價以5000張為單位每尊120元決標,並以每尊200元與信徒結緣
3.大陸進香活動報告:經請示聖母於國曆七月下旬啟程,故本會所訂時間為國曆7月29日至8月2日,詳情請看行程表
(二)101年度過爐活動報告(101年紅壇):
1.爐主宋切女士報告:感謝大家鼎力規劃與協助,未來一年請大家多多照顧與協助
2.總幹事劉文龍先生報告:本次過爐活動總算在亂中順利完成,感謝各位理監事協助與督導,因為過爐的規模一年比一年壯大,非意料中的狀況很多,臨機處理的機制更顯得重要,活動已經結束,千言萬語總歸一句「感謝」!
十一、討論提案及檢討過爐活動
秘書長報告:為求開會程序順暢,於5月20日事先召開常務理事會研討本次過爐之缺失及應興應革事項,請大家針對常務理事會之決議做討論,各位理監事若有其他之問題請於臨時動議再提出。
1. 六房媽會與爐主之間的關係(矛盾)
決議:爐主與本會訂有公證契約,與本會為委託代管之關係,理應受本會之監督與輔導,必須服從本會理監事或會員大會之決議事項,本會由秘書長為聯絡窗口,秘書長於有必要時經徵詢理事長之意見召開常務理事會處理。
理監事會決議:同意
2. 六房媽會常務理事於過爐時的責任問題
決議:各股常務理事為各股之最高指揮官,各輪值股常務理事於過爐時必須主持小爐會、分配旗腳及負責協調之工作,各小爐之理監事有關過爐事項若有疑慮應事先提報常務理事,由常務理事與爐主居間協調或送本會處理,不能擅自指導爐主以免混淆造成爐主困擾。
理監事會決議:同意
3. 各股理監事的責任問題
決議:各股理監事必須協助常務理事分擔工作,因其可能是各小爐的領頭,於過爐時必須負責各小爐的旗腳分配或調查工作,並協助遶境路線之規劃與查勘。
理監事會決議:同意
4.旗腳之調查與分配是否由六房媽會負責
(調查旗腳時爐主應陪同,理監事協助辦理)
決議:本來旗腳之分配就由六房媽會各股常務理事負責,理監事協辦,只是旗腳調查時由爐主親自拜訪各小爐理監事,以後調查之工作亦由六房媽會負責(秘書長協助處理),但爐主必須陪同。
理監事會決議:調查之工作應由爐主處理,分配之工作由六房媽會處理,分工合作讓工作更為完美,以後不要再有疏忽
5.過爐遶境路線常務理事及祕書長應現場會勘並共同協商決定路線,集結點應指定時間會勘
決議:為使過爐遶境順利,依提案辦理,但各股必須遵守本會會勘決議,且對指揮交通之人員應加以訓練。集結點會勘日期訂為過爐前一星期
理監事決議:過爐遶境路線應由爐主事先規劃擬訂,經常務理事及秘書長聯合會勘之後作成決定再送大爐會做最後確定
6.新參與之理監事應辦說明會讓其瞭解權責
決議:本會第二屆理監事換血超過半數,理應於第一次理監事召開時說明其工作職掌,因時間關係因而未說明清楚,爾後煩請各位理監事若有疑慮可以請教常務理事或秘書長,以免發生不必要之行為或誤會
理監事決議:同意
7爐主及六房媽會之間權責應分清楚
決議:與第一案類似
8五部人員應配合爐主分工以發揮功能
決議:過爐前之理監事召開之後,五部之召集人應召集其部內委員分配其工作
理監事決議:同意
9防止藉由過爐活動之名義申請補助(自來水案例及施放煙火)
決議:1.以後申請補助統一由本會申請
2.施放煙火之申請應嚴格把關,除提出申請表之外應附計畫書內容
理監事決議:同意
10.大陸進香事項
決議:經請示聖母訂於國曆7月29日出發,預計人數為150人
理監事決議:團體服裝由參加人員付費
11.正駕金身保護問題(是否裝框神衣是否三年或四年換一次?)
決議:送交理監事會決定
理監事決議:擲筊請示聖母(國曆六月二日請示)
請示結果:不裝龕;正駕之龍袍及鳳冠一年換一次
12過爐時乩童應否管制
決議:過爐當日不得有乩童參與,三日後進入紅壇之遶境是否延用乩童由爐主決定
理監事決議:同意
13.進入紅壇之時間是否應明確管制
決議:最後一處公廟中軍班唱班完畢之後,若已超過晚上八點,應立即回臨時紅壇安座
理監事決議:同意
14.正駕神轎進入紅壇時秩序太亂應如何管制
決議:1.本會理監事未分配任務者不要擅作主張或指揮,請於兩旁等候安座
2.邀請或未邀請之民意代表或機關首長應由邀請單位接待至兩旁等待
3.紅壇淨空時間應該提早且落實
理監事決議:同意
十二、臨時動議
一、 沈監事哲堂提議:
分旗腳本小爐報名人數300人,為何只辦24桌?請問大會此種問題如何處理?
徐文龍常務理事:此問題上次本人就有提議要訂定處理辦法,本次再度發生,請理事長提出仲裁
決議:1.處分辦法再做研議
2.由秘書長出面協調,在大北勢紅壇及常務監事林庚申提出相當的誠意之後,二重溝小爐已充分諒解
二、劉監事進華提議:
六房天上聖母過爐活動越來越盛大,但本會的收入有限(收入大部分均歸爐主所有),對本會的業務及公益事業的推展無所幫助,建請是否將爐主之收入拙以溢助本會收入
決議:從長計議
三、 吳政鴻理事提議:
鑽轎下秩序混亂,為照顧信眾的安全及現場的秩序(挑燈、挑花之隊伍),爐主應派員管制、六房媽會管理部人員應從旁協助,挑燈挑花的負責人應召開說明會,秩序冊內各組的負責人應加進去以便聯絡
決議:1.林理事森寶所建議之斗南鎮民代表鄭秀蔚有一組人員專門協助鑽轎下,明年可考慮納入編組
2.其他之建議將納入明年度規劃時參考
四、徐理事萬成提議:
交通指揮之人員應由各里或各部落派出比較熟悉,並且應特別交代及分配任務,今年之所以會亂,一切都是交通問題,應學習去年五間厝股之分配及任務交代方式
決議:請明年規劃時參考
五、 各股陣頭車輛是否可以改善?
方案一:陣頭車輛走大街不走小巷
方案二:陣頭恢復過去以步行的方式
方案三:分旗腳的規定時間是否可以提早
決議:讓各位理監事從長思考,下次會議再做討論
十三、散會